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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部:
小组经理: 潘巧巧
联系电话: 0574-27710035
手 机: (0)13857856481
单证服务: 吴珍珍
联系电话: 0574-27710037
手 机: (0)15867360246
单证服务:黄 婷
联系电话:0574-27710034
手 机:013857485082

一、出口所需单证
1. 出口发票
2. 出口装箱单
3. 出口外贸合同
4. 手册或免税表
5. 各类监管证件:
a. 出口许可证
b. 自动出口许可证或重要工业品证明
c. 频危物种出口许可证
d. 精神药物出口准许证
e. 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出口批件
f. 机电产品出口许可证
g. 出口废物批准书
h. 出口药品通关单
i. 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j. 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
k. 白银出口许可证
l. 机电产品自动许可证(不论新旧)
m. 关税配额证明
二、检验、检疫:
如进出口货物属于法定检验之类别或其他各种需要由商检局鉴定出证的,均须在出口前到当地的
出入境检疫局行进申报,需加提供报检委托书。
三、报关
提交报关委托书,到当地管辖区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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